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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2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07.96万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27.68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959.50万元✿◈◈,母公司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431.82万元✿◈◈。

  鉴于2020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光缆用绿色环保型聚烯烃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被作为绝缘材料或外护套料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及光缆的生产过程中✿◈◈。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分为以下三大类✿◈◈:光通信线缆✿◈◈、光缆用特种环保聚烯烃高分子材料✿◈◈;电气装备线用环保型聚烯烃高分子材料✿◈◈;电网系统电力电缆用特种绝缘高分子材料✿◈◈。

  公司采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四位一体的经营模式✿◈◈。公司自成立至今✿◈◈,秉承“以市场为导向✿◈◈,靠创新求发展”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客户为先✿◈◈,创新驱动✿◈◈,诚信务实✿◈◈,协作担当”的核心价值观✿◈◈,以市场为导向✿◈◈,靠创新求发展✿◈◈,近几年产品结构和业务规模快速发展k8凯发国际✿◈◈,在细分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是电线电缆行业重要的上游行业✿◈◈,其发展与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电线电缆被喻为国民经济发展的血脉✿◈◈,在国家发展战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电线电缆工业是一个由市场需求为拉力✿◈◈,技术进步为推力✿◈◈,以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材料的创新和发展为基础而不断得到发展的行业✿◈◈。其发展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的影响✿◈◈。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电网电缆化率持续攀升k8凯发国际✿◈◈,对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专业度和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断推动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发展进步✿◈◈。虽然目前我国是电线电缆制造大国✿◈◈,但不是制造强国✿◈◈。我国多种高端的特种电线电缆高分子材料仍依赖进口✿◈◈,大大制约了我国电线电缆制造企业的产品技术升级和创新✿◈◈。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积极引导和国民经济发展结构的不断调整✿◈◈,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材料下游的电力行业✿◈◈、核能产业✿◈◈、信息产业等无论在建设规模还是产品特性上均有了较大增长和改善✿◈◈,市场对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材料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受益于“中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制造”✿◈◈、“一带一路”发展✿◈◈、国家城乡通信设施升级改造✿◈◈、电网改造✿◈◈、清洁可再生能源建设✿◈◈、机车车辆✿◈◈、高铁网建设✿◈◈、轨道交通建设等政策的影响森下千里✿◈◈,中高端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材料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需求✿◈◈。

  从整个行业看✿◈◈,我国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材料市场集中度较低✿◈◈,生产企业数量多但规模普遍较小✿◈◈,且技术等级参差不齐✿◈◈;行业竞争不规范✿◈◈,存在无序竞争现象✿◈◈,整个行业发展不平衡✿◈◈。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材料行业近几年将面临行业整合升级的迫切需求✿◈◈,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从而带动提升行业整体的发展✿◈◈。公司是专业从事环保型低烟无卤聚烯烃电缆高分子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定位于中高端电线电缆用绿色环保型特种聚烯烃高分子材料市场✿◈◈,属于国内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材料领先企业中的专业企业✿◈◈。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31.6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7.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95.7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7,171.2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101.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47%✿◈◈。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给出了能更好地指导实务操作的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至正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k8凯发国际✿◈◈。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由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至正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和《至正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至正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至正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至正股份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07.96万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27.68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959.50万元✿◈◈,母公司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431.82万元✿◈◈。

  鉴于2020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k8凯发国际✿◈◈,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至正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审核✿◈◈,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津贴和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各自职责✿◈◈、忠实勤勉✿◈◈,有质有量地完成了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公司各项效益指标✿◈◈。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绩效考核方案✿◈◈,2020年度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发放的津贴和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充分地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津贴标准✿◈◈、薪酬计划和考核标准✿◈◈,有利于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进取✿◈◈,促进公司长期积极可持续发展✿◈◈。

  根据2021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为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亿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相关借款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融机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形式森下千里✿◈◈、借款利率等✿◈◈,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借款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至正股份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至正股份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至正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鉴于以上第2✿◈◈、3✿◈◈、4✿◈◈、8✿◈◈、9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6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现拟于2021年5月18日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至正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至正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由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至正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和《至正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至正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07.96万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27.68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959.50万元✿◈◈,母公司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431.82万元✿◈◈。

  鉴于2020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同时k8凯发国际✿◈◈,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至正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齐楚物流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运输劳务的提供✿◈◈,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森下千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至正股份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至正股份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至正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森下千里✿◈◈。

  1.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侯海良先生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及授权✿◈◈,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需要制定的✿◈◈,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减少管理成本✿◈◈。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上海齐楚物流有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运输劳务的提供✿◈◈,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经验范围✿◈◈:普通货运✿◈◈,货物运输代理✿◈◈,人工搬运服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齐楚物流成立于2013年✿◈◈,主要从事国内陆运物流配送服务✿◈◈,为至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齐楚物流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268.9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15.04万元人民币✿◈◈,营业总收入1,139.4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9.51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齐楚物流为至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侯海良为至正集团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齐楚物流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公司与齐楚物流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运输劳务的提供✿◈◈,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齐楚物流现金流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优良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与齐楚物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物流质量✿◈◈、降低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均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与齐楚物流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原则依据市场行情✿◈◈,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

  公司与齐楚物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物流质量✿◈◈、降低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均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k8凯发国际✿◈◈,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0年修订)》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变动情况分析✿◈◈:电气装备线用环保型聚烯烃高分子材料平均销售价格环比涨幅较大主要系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变动情况分析✿◈◈: EVA树脂价格下降✿◈◈,主要系预判市场价格走势✿◈◈,以框架协议锁定采购价格所致✿◈◈。阻燃剂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比以及较上期环比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采购高性能的阻燃剂✿◈◈,与阻燃剂市场价格大涨所致✿◈◈。E类共聚物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上涨✿◈◈,主要系产品升级使用了高性能的E类共聚物✿◈◈,单价较高所致✿◈◈。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0年修订)》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变动情况分析✿◈◈:电气装备线用环保型聚烯烃高分子材料平均销售价格环比涨幅较大主要系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提高了产品销售价格所致✿◈◈。

  变动情况分析✿◈◈:EVA树脂材料价格变动主要原因系2021年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按市场价采购所致✿◈◈。阻燃剂平均采购价格较去年变动较大的原因系第一季度采购高性能的阻燃剂以及阻燃剂市场价格上涨所致森下千里✿◈◈。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应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森下千里✿◈◈、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森下千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联系电线✿◈◈、传线✿◈◈、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线)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传线年5月18日14:00开始✿◈◈,现场登记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13:00-14:00✿◈◈,登记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7✿◈◈、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至少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森下千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以下简称“说明函”)✿◈◈,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于延国✿◈◈、金春敏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金春敏工作调整✿◈◈,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延国✿◈◈、金春敏变更为于延国✿◈◈、唐健✿◈◈。

  唐健✿◈◈,签字注册会计师✿◈◈,201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年✿◈◈,先后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曾参与审计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唐健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凯发k8娱乐官网入口✿◈◈,凯发vip凯发首页官网登录✿◈◈。凯发✿◈◈。链条导轨✿◈◈!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